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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龚再锋
    2018-12-19 15:44:43   转载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点击:2161发布日期:2018/8/24 9:54:44作者: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菏人社字﹝2018﹞18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18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座谈会”精神,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申报范围。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经济组织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申报评审待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职称。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可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各级党委、政府认定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以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三、申报评审条件。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申报时已经完成标准条件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条件执行;标准条件修订未完成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及评审时间、材料要求。各系列评审材料及申报时间按照附件1和附件2规定的要求进行报送。各系列职称评委会要于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中小学副高级、卫生副高级和基层卫生高级材料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做好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今年,省厅授权我市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市人社、市经信委要积极沟通,严格按照相关职称政策规定做好评委专家遴选、评委会组建和评审工作。    六、统一使用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在去年使用的基础上,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了升级和完善,今年所有的系列都要通过系统申报评审。单位和个人需通过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24.128.251.110.8185/)中的“网办系统”栏目进行注册使用。各系列评审结束后要及时把评审结果上传到“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方便专业技术人员查询。    七、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列职称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做好评审前材料分类整理、准备工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服务工作;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工作程序、评审质量;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对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评审组织要求。各系列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调整评委会成员,遴选一批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增补一批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家进入评委会。明确评委专家的权利和责任,强化职业道德,加强诚信自律,签订专家责任书。评委会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评价标准开展评审,确保评审质量。    九、加强监督检查。市人社局作为职称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对职称评审工作监督管理职能。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导所属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加强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今年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做好本县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按要求报送评审工作方案和评审结果的备案工作。    十、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凡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将视情况责令整改。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职称评审是一项严肃的人才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统筹安排,密切配合,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1 关于收取2018年度高、中初级材料时间安排的通知(点击下载)     附件2 关于报送2018年度评审材料的通知(点击下载)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7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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